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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阳工学院2024年教育事业统计数据采集工作方案
2024-09-25 10:11  

 


根据《教育部办公厅关于做好2024年教育事业统计工作的通知》(教发厅函〔2024〕24号)精神,为做好我校2024年教育事业统计数据采集工作,特制定本方案。

一、组织机构及职责

为切实加强对教育事业统计工作的组织领导,扎实、优质、高效完成教育事业统计工作,成立教育事业统计工作领导小组。

   长:沈记全

长: 赵卫兵

   员:全校各部门负责人

领导小组主要职责:做好学校教育事业统计工作的领导、组织工作,确保教育事业统计的各项工作按期完成。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学校教学研究与评估办公室,由郭鑫兼任办公室主任。

办公室主要职责:负责学校教育事业统计的填报培训、咨询工作,学校最终数据的审核、校验、提交和汇审工作。

二、采集任务分工

教育事业统计报表的数据统计工作由学校各职能部门负责(具体分工见附件),各教学院部配合相关职能部门的统计工作,按照职能部门的要求提供相关统计数据和统计台账。

三、进度安排

人事处、学生工作处和继续教育学院需在10月14日之前完成“教基4352高等教育学校教职工情况”“教基3324高等职业教育专科分专业学生数”“教基3326普通本科分专业学生数”“教基3327成人专科分专业学生数”“教基3328成人本科分专业学生数”的数据统计工作。

剩余统计报表的数据统计工作在10月25日前完成。

所有统计调查表和统计台账须经部门领导签字盖章后提交教学研究与评估办公室存档。

教学研究与评估办公室和发展规划处联合对提交的数据进行汇总、审核、分析,上报校长办公会审核通过后,向省教育厅提交我校最终数据。

四、工作要求

1.教育事业统计报表是学校向上级教育主管部门报送的具有法定效力的办学情况统计表,其结果将应用到学校硕士点申报、招生计划调整、高校分类评价考核与生均拨款核算等各项工作中,数据填报的质量关系到河南省教育厅对我校的政策和资金支持,全校各部门要高度重视此项工作,指定专人负责统计数据的采集、整理和上报工作。

2.新修订的《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首次将“统计造假”纳入处分范畴,专门就统计造假作出明确规定。全校各部门要以党纪学习教育为契机,严明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把学法守法用法贯穿到教育统计工作的全过程,从数据源头遏制统计造假行为发生。所有统计数据都应有相对应的部门原始记录或统计台账,严禁数据造假,不得提供不真实或者不完整的统计资料,不得迟报、拒报统计资料。各部门要同步做好原始记录的存档工作,原始记录和统计台账应至少保存5年。




安阳工学院

2024年9月25日




附件【2024教育事业统计工作方案.doc已下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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