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学院:
根据河南省教育厅办公室《关于开展河南省普通高等学校本科专业2024年评价工作的通知》(教办高〔2024〕160号),所有参评专业点负责人按专业组成评价小组。现需各学院填报2024年专业点评价专家相关信息,有关事宜说明如下。
1. 所有参评专业点必须填报专业点评价专家信息;
2. 每个专业点只能填报一位专业点评价专家信息,专家可同时存在于同一高校的多个参评专业点;
3. 专家手机后必须填写 11 位真实、正确的手机号。
4. 各学院务必于7月4日下午17点之前将专业点评价专家统计表(见附件)发送办公系统赵亮老师邮箱。
教学研究与评估办公室
2024年7月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