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 知
各学院(中心):
根据我校实验(训)室综合评估工作安排,各院(中心)在4月1日—4月20日进行了本部门所属的各实验室及实验教学情况自评。请各院(中心)将自评报告和实验课程表纸质版根据学校评估时间安排提交实验(训)室评估组,电子版发到教学研究与评估办公室程华老师邮箱。
我校将于4月21日起,对各院(中心)的实验教学情况及实验室建设情况进行评估。具体评估安排如下:
一、校级实验(训)室评估组成员
校级实验(训)室评估组成员由教学研究与评估办公室、设备处、教务处等部门人员及各院(中心)主管实践教学副院长组成。评估组分理工组和文科组。
1.理工组
组长:赵卫兵
成员:朱艳芳、李军、张修太、王志杰、牛永生、石志强、王景顺、刘栓江、赵浩婕、冯利平
工作人员:李宏、齐万华
2.文科组
组长:王体
成员:丁文恩、田红星、李伟、张春蓉、张海峰、张国强
工作人员:程华
二、评估时间安排
1.理工组实验(训)室综合评估时间安排表,详见表一。
2.文科组实验(训)室综合评估时间安排表,详见表二。
表一 理工组实验室综合评估时间安排表
时间 |
院(部) |
4月21、22日 |
土木与建筑工程学院 |
4月23、24日 |
数理学院 |
4月25、28日 |
生物与食品工程学院 |
4月29、30日 |
计算机科学与信息工程学院 |
5月4、5日 |
电子信息与电子工程学院 |
5月6、7日 |
机械工程学院 |
5月8、9日 |
化学与环境工程学院 |
表二 文科组实验室综合评估时间安排表
时间 |
院(部) |
4月23日 |
艺术设计学院 |
4月24日 |
外国语学院 |
4月25日 |
文法学院 |
4月28、29日 |
经济管理学院 |
5月5日 |
飞行学院 |
5月6日 |
工程训练中心 |
三、基本程序
1.听取部门负责人关于实验室建设、实验教学情况、自评情况的汇报;
2.实地考察实验室;
3.查阅实验室档案材料;
4.每部门听三节实验课;
5.网上检查实验教学示范中心的建设情况;
6.召开教师座谈会;
7.召开学生座谈会;
8.现场反馈实验室评估结果;
9.形成学校实验室评估总体反馈意见。
本次实验(训)室评估以查找问题为主,进一步促进仪器设备利用率的提高,督促实验室开放,增加综合性、设计性实验的开出率,提高实验课堂教学效果,健全实验室规章制度并规范管理,重视校级以上实验教学示范中心的网站建设。评估现场当面反馈评估结果。下一阶段,各院(部、中心)根据学校提出的整改建议,拟定整改方案并进行整改。请各院(部、中心)重视本次实验(训)室评估,安排专人负责,并积极配合评估工作的开展。
如有疑问和建议,请致电2909717。
教学研究与评估办公室
2014/4/1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