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教学院(部):
为迎接新一轮本科教育教学审核评估,进一步完善和加强教学质量保障体系建设,持续改进教学过程监督,持续提升人才培养质量,保障审核评估、专业认证、专业评价、课程质量评价等工作顺利开展,学校决定开展校级教学督导组换届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遴选条件
1.坚持立德树人,热爱教育教学,熟悉国家的教育方针、政策和法规,注重学习吸收先进的教育理念,了解学校教学及教学管理工作,具有较高的政策理论水平,能顺应现代教育教学发展趋势;
2.具有为人正直、办事公正的品格和实事求是、甘于奉献的精神,热爱并乐意从事督导工作,思想政治素质高,坚持原则、工作认真,责任心强、善于沟通,在师生中具有较高威信;
3.教学院(部)长期从事一线教学的专任教师,并具有副教授及以上职称或教学名师、学科专业带头人、品牌教师、获得校级以上教学竞赛一等奖及以上荣誉的教师,教学经验丰富,熟悉教学一线情况,教学效果优秀。
4.身体健康,能够胜任教学督导工作,并完成教学督导任务。
二、教学督导的工作职责
1.督教,深入教学一线听课,对教师到位、教学准备、课堂组织管理、师德师风、课程思政、教学方法进行督查和评价;
2.督学,通过看课听课,对学生出勤、着装礼仪、学习资料、学习状态、学风建设进行督查评价;
3.督管,对相关职能部门、二级学院等常规教学管理和学校重点教学工作落实情况进行督查和评价;
4.对涉及学校发展的重要教学事项开展调研,撰写调研报告,提出指导建议,为学校决策提供参考;
5.对二级学院教学督导工作进行督查指导;
6.学校安排的其他教学督导及评估等事宜。
三、工作要求
1.精力充沛,有足够的时间和精力从事教学督导工作,能够完成每学期的基本督导工作量,每人每学期听课不少于24节,并对被听课教师的授课给出公平公正的评价意见;
2.忠于职守,认真负责和公正无私地履行工作职责,按时参加学校组织的教学督导例会;
3.服从安排,结合审核评估评建要求,完成学校交办的其它教学督导工作。
四、推荐名额及遴选聘任
校级教学督导组由教师自荐、院(部)推荐,教学研究与评估办公室审核遴选,报主管副校长审批,由学校颁发聘书,聘期为两年,根据工作需要可连聘连任。
各院(部)推荐名额见附件3。
五、相关说明
1.请各学院推荐校级督导时,统筹考虑院级督导组成员,二者不能重复。
2.请各院(部)将《安阳工学院校级教学督导专家申请表》(附件1)、《校级督导专家推荐汇总表》(附件2)电子版发送至教学研究与评估办公室高鉴伟邮箱。纸质版经院(部)负责人签字盖章后交行政楼505。
截止时间: 2024年9月6日
联 系 人: 高鉴伟
联系电话: 2901556
附件1:《安阳工学院校级教学督导专家申请表》
附件2:《校级督导专家推荐汇总表》
附件3:各院(部)推荐名额表
教学研究与评估办公室
2024年9月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