教办高〔2018〕285号
河南省教育厅办公室
关于做好2018年河南省普通高等学校
本科专业评估工作的通知
各普通本科高等学校:
根据国务院教育督导委员会办公室《关于组织开展普通高等学校本科专业评估试点工作的通知》(国教督办函〔2016〕6号)要求,结合我省2016年和2017年普通高等学校本科专业评估工作实际,我厅决定2018年继续开展普通高等学校本科专业评估工作。为切实做好今年的专业评估工作,现将《2018年河南省普通高等学校本科专业评估实施方案》和参评专业印发给你们。请各校高度重视本科专业评估工作,按照实施方案要求,认真准备组织,确保评估工作顺利开展。
附件:1.2018年河南省普通高等学校本科专业评估实施方案
2.2018年河南省普通高等学校本科专业评估参评专业
2018年5月4日
附件1
2018年河南省普通高等学校
本科专业评估实施方案
根据国务院教育督导委员会办公室《关于组织开展普通高等学校本科专业评估试点工作的通知》(国教督办函〔2016〕6号)要求,为进一步加强高校专业建设,优化专业结构,切实提高人才培养质量,更好地为经济建设和社会发展服务,做好全省普通高等学校本科专业评估工作,特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党的十九大和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教育方针,落实立德树人根本任务,引导高校优化专业结构,强化内涵,培育特色,不断提高专业建设水平和人才培养质量;加强和改善专业宏观管理,深化教育教学改革,健全教学质量保障体系,为经济社会发展提供强有力的人才支撑和智力支持。
二、基本原则
1.导向性。通过开展本科专业评估,进一步促进高校牢固确立人才培养的中心地位,把本科教学作为最基础、最根本的工作,使领导精力、师资力量、资源配置、经费安排和工作评价等体现以教学为中心,不断加强专业内涵建设,办出特色和水平,努力提高人才培养质量,加快提升服务经济社会发展的能力。
2.科学性。以经济社会发展需求为导向,遵循教育教学规律和人才成长规律,充分考虑专业建设和人才培养自身固有的特点,科学设计评估指标体系、选择评估方式,把教学条件、师资队伍作为专业建设的基础,把教学过程作为专业建设的保证,把教学效果作为专业建设的根本,切实推动专业全面、协调、可持续发展。
3.客观性。在反映专业办学状态的指标中,选取具有代表性且容易量化的指标,设计科学合理的指标体系和评价函数,客观反映专业改革和建设的真实状态。
4.简易性。充分运用现代信息技术手段,主要通过网络采集、汇总、分析数据,专家不进校的方式进行,实施阳光评价,简化评价程序,提高工作效率。
5.分类指导。在保证专业办学的基础上,指标体系的设计和评估结果的使用体现分类指导,引导专业办出特色。
6.定量与定性相结合。采取定量与定性相结合的评价方式,以对数据的定量分析为主,以专家的定性判断为辅。定量分析注重对现时状态的客观评价,定性判断突出对办学理念、专业定位和发展潜力的主观评价。
三、评估范围及分类
已有3届本科毕业生的知识产权等56个本科专业接受评估(中外合作办学专业除外)。
按照分类指导原则,结合我省高校实际,考虑不同专业之间的学科特点,分别研究制定体现各专业特点的本科专业评估指标体系。根据不同院校的办学时间、办学特色、人才培养特点及专业布点情况,采用不同指标体系分别进行评估。
四、工作程序与时间安排
1.成立专业类教学指导委员会
时间节点:5月下旬完成。
全省本科高校推荐参评专业类教学指导委员会委员、副主任及主任人选,成立各专业类教学指导委员会。
2.研究确定各专业评估指标体系
时间节点:6月底完成。
各专业类教指委确定各专业评估工作负责人,并根据通用指标体系,结合各专业学科特点,制定各专业评估指标体系报省教育厅审定正式下发。
3.完善信息平台
时间节点:7月上旬完成。
依据各专业评估指标体系,与信息平台合作方沟通,完善信息平台。组织部分专业进行试填报,进一步验证和保证信息平台的稳定性和准确性。
4.召开专业信息填报培训会
时间节点:8月上旬完成。
省教育厅下发《关于在全省普通本科院校开展本科专业评估专业基本状态数据采集工作的通知》,各高校在规定时间内填报附件《2017年河南省普通高校本科专业评估专业基本状态数据填报人员信息表》并提交教育厅备案。召开本科专业评估专业基本信息状态数据填报培训会,邀请信息平台合作方专家进行数据填报指导。
5.数据采集、填报及上传
时间节点:9月中旬完成。
各高校按照要求组织各评估专业基本信息状态数据采集和填报工作,完成定量、定性材料收集整理和报告撰写工作,并在信息平台上填报上传相关支撑材料。
6.开展数据自我核查
时间节点:9月底完成。
组织开展高校本科专业评估专业信息平台填报数据材料自我核查工作,确保填报的所有数据、信息及上传所有材料的真实性和准确性。自我审核结束后,将校长签字并加盖学校公章的数据材料填报核查确认书一式两份寄送省教育厅高等教育处,同时将参评专业的数据材料进行公示。
7.委托教学指导委员会开展评估工作
时间节点:10月底完成。
省教育厅组织召开评估工作部署会,就评估方案制定、评审专家遴选原则、定性指标评审及定量指标数据核查要求、教指委工作职责及评估时间安排等提出总体要求。
各教指委根据各专业布点数量等实际情况,经征求意见后制定各专业评估方案并报省教育厅备案,同时根据评估方案从各高校推荐的评估专家库中选取专家,依专业分别组成评估专家组,进行定性指标专家评审及定量指标数据核查工作。
8.形成专业评估结果
时间节点:11月底完成。
完成定量与定性指标综合评价。定量指标评价,根据各参评试点专业数据统计结果,对区分度较小的部分指标数学模型进行调整,使各指标得分分布更合理并具有区分度;根据各专业评估指标体系及指标“权重”,对参评专业定量指标数据得分、定性指标专家赋分进行综合计算,得分保留小数点后两位,四舍五入后取整数,得出各参评专业分数,最终形成各参评专业的评估结果。对评估结果有异议的提交本科专业评估工作专家指导委员会复核、仲裁。
9.评估结果的认定与运用及工作总结
时间节点: 12月中旬完成。
各教指委形成专业评估报告和工作总结报告,报教育厅审定后,公布评估结果。撰写河南省本科专业评估工作总结,报国务院教育督导委员会办公室。
附件2
2018年河南省普通高等学校本科专业
评估参评专业
序号 |
学科门类 |
专业类 |
专业名称 |
专业代码 |
1 |
法学 |
法学类 |
知识产权 |
030102T |
2 |
工学 |
材料类 |
新能源材料与器件 |
080414T |
3 |
工学 |
测绘类 |
测绘工程 |
081201 |
4 |
工学 |
电子信息类 |
光电信息科学与工程 |
080705 |
5 |
工学 |
纺织类 |
服装设计与工程 |
081602 |
6 |
工学 |
环境科学与工程类 |
环境科学 |
082503 |
7 |
工学 |
机械类 |
机械电子工程 |
080204 |
8 |
工学 |
机械类 |
汽车服务工程 |
080208 |
9 |
工学 |
计算机类 |
数字媒体技术 |
080906 |
10 |
工学 |
计算机类 |
物联网工程 |
080905 |
11 |
工学 |
建筑类 |
城乡规划 |
082802 |
12 |
工学 |
建筑类 |
风景园林 |
082803 |
13 |
工学 |
交通运输类 |
交通工程 |
081802 |
14 |
工学 |
交通运输类 |
交通运输 |
081801 |
15 |
工学 |
能源动力类 |
新能源科学与工程 |
080503T |
16 |
工学 |
轻工类 |
包装工程 |
081702 |
17 |
工学 |
土木类 |
城市地下空间工程 |
081005T |
18 |
工学 |
土木类 |
道路桥梁与渡河工程 |
081006T |
19 |
工学 |
土木类 |
建筑电气与智能化 |
081004 |
20 |
工学 |
自动化类 |
轨道交通信号与控制 |
080802T |
序号 |
学科门类 |
专业类 |
专业名称 |
专业代码 |
21 |
管理学 |
工商管理类 |
审计学 |
120207 |
22 |
管理学 |
工商管理类 |
文化产业管理 |
120210 |
23 |
管理学 |
工业工程类 |
工业工程 |
120701 |
24 |
管理学 |
公共管理类 |
劳动与社会保障 |
120403 |
25 |
管理学 |
管理科学与工程类 |
工程造价 |
120105 |
26 |
管理学 |
管理科学与工程类 |
管理科学 |
120101 |
27 |
管理学 |
旅游管理类 |
酒店管理 |
120902 |
28 |
教育学 |
体育学类 |
武术与民族传统体育 |
040204K |
29 |
教育学 |
体育学类 |
运动训练 |
040202K |
30 |
经济学 |
金融学类 |
保险学 |
020303 |
31 |
经济学 |
金融学类 |
金融工程 |
020302 |
32 |
经济学 |
金融学类 |
金融数学 |
020305T |
33 |
经济学 |
金融学类 |
投资学 |
020304 |
34 |
经济学 |
经济学类 |
经济统计学 |
020102 |
35 |
理学 |
地理科学类 |
自然地理与资源环境 |
070502 |
36 |
理学 |
统计学类 |
统计学 |
071201 |
37 |
理学 |
统计学类 |
应用统计学 |
071201 |
38 |
理学 |
心理学类 |
心理学 |
071101 |
39 |
农学 |
动物生产类 |
动物科学 |
090301 |
40 |
农学 |
动物医学类 |
动物药学 |
090402 |
41 |
农学 |
植物生产类 |
农学 |
090101 |
42 |
农学 |
植物生产类 |
园艺 |
090102 |
43 |
文学 |
外国语言文学类 |
翻译 |
050261 |
44 |
文学 |
外国语言文学类 |
商务英语 |
050262 |
45 |
文学 |
新闻传播学类 |
网络与新媒体 |
050306T |
46 |
文学 |
中国语言文学类 |
秘书学 |
050107T |
序号 |
学科门类 |
专业类 |
专业名称 |
专业代码 |
47 |
医学 |
临床医学类 |
临床医学 |
100201K |
48 |
医学 |
医学技术类 |
医学检验技术 |
101001 |
49 |
艺术学 |
美术学类 |
美术学 |
130401 |
50 |
艺术学 |
美术学类 |
摄影 |
130404 |
51 |
艺术学 |
设计学类 |
数字媒体艺术 |
130508 |
52 |
艺术学 |
戏剧与影视学类 |
表演 |
130301 |
53 |
艺术学 |
戏剧与影视学类 |
广播电视编导 |
130305 |
54 |
艺术学 |
戏剧与影视学类 |
戏剧影视文学 |
130304 |
55 |
艺术学 |
音乐与舞蹈学类 |
舞蹈编导 |
130206 |
56 |
艺术学 |
音乐与舞蹈学类 |
舞蹈学 |
130205 |
河南省教育厅办公室 主动公开 2018年5月7日印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