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学院:
为进一步规范和完善专业体系,加大专业内涵建设力度,突出专业特色,提升专业建设层次和水平,提高人才培养质量,形成自我完善和自我评估的良好运行机制,根据《教育部关于全面提高高等教育质量的若干意见》(教高[2012]4号)文件精神和《安阳工学院内部教学质量保障体系》的要求,决定开展2015年度安阳工学院本科专业评估工作。现将具体工作安排及评估方案发各学院,请按照评估方案积极开展相关评估工作。
请各学院于10月26日上午11点之前将被评估专业教师名单发送到办公系统教评办赵亮老师邮箱,校督导组将对名单所列老师进行抽查听课,督导组听课结论将作为本专业教学质量评价的重要依据。自评报告的电子版与加盖公章的装订版务必于11月13日前将送交教学研究与评估办公室(行政楼506室)。
教学研究与评估办公室
2015年10月2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