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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南省高等教育学会关于开展2021年度高等教育研究项目鉴定结项工作的预通知
2023-12-11 10:26  

    根据《关于公布2021年度河南省高等教育研究项目立项名单的通知》(豫高教学会〔2022〕12号)和《河南省高等教育学会高等教育研究项目管理办法》(豫高教学会〔2022〕19号)的有关规定,定于2024年5月开展河南省高等教育学会2021年度高等教育研究项目鉴定结项工作。

 

 一、鉴定结项范围

 

    2021年度河南省高等教育研究项目原则上均应参加结项鉴定。

 二、鉴定结项原则

    以“注重质量、讲求实效”为原则,保证结项的科学性、 严肃性和规范性。通过鉴定结项,落实项目实施方案和实施 计划,实现预期目标,对成果进行科学和客观的评价,明确 成果水平与推广价值;总结项目研究经验,提出进一步完善意见和建议,促进成果的应用和交流推广。

 三、鉴定结项条件

    鉴定结项应根据《河南省高等教育学会高等教育研究项 目管理办法》和立项通知及本通知的有关要求进行,并突出如下重点:

 (一)完成项目立项时确定的研究目标和实施方案,形成完整的项目研究报告,原则上不少于1万字。

 (二)鉴定结项项目应准确把握国内外高等教育教学的 发展趋势,理论结合实际,体现新时代国家和我省经济社会 发展对高等教育提出的新要求,取得实质性教学成果,发表 有高水平论文。项目组应对项目的省内外研究现状、自身水平和特色做出科学的自我评价。

 (三)重大项目、重点项目的研究成果要着力反映和解 决当前高等教育教学改革重点、难点和热点问题,注重原创 性改革,有创新、有特色,对高素质创新型、复合型、应用型人才培养发挥重要作用,具有较强的推广应用价值。

 (四)鉴定结项项目除具备以上条件外, 一般项目应满足以下4项标志性成果中至少1项,重点项目应满足至少2项:

 1.项目成果在2所以上学校教学实践应用

 2.在 CN 期刊公开发表有与研究课题相符的论文;

 3.项目成果具有校级以上“教学质量工程”项目(一流 课程、虚拟仿真实验教学项目、规划教材、教学名师、专业认证等)支撑并能充分体现;

 4.项目成果在市级以上新闻媒体上宣传报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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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豫高教学会〔2023〕36号 河南省高等教育学会关于开展2021年度高等教育研究项目鉴定结项工作的预通知.pdf已下载
附件【豫高教学会〔2022〕12号 _河南省高等教育学会 关于公布2021年度河南省高等教育研究立项项目的通知-0518.pdf已下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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