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教学单位:
为进一步健全和完善校院两级教学督导体系,加强各教学单位对教学质量的自我监控与保障,依据《安阳工学院教学督导工作管理办法》要求,请各教学单位上报新一届院部教学督导组成员情况,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1. 教学单位教学督导员由各教学单位根据需要从本单位在职骨干教师(已聘任为校级教学督导员者除外)中选聘。
2. 教学单位教学督导员一般应具有副教授及以上职称,教学经验丰富、学术水平较高、责任心强;或教学水平较高曾获校优质课大赛二等奖以上奖励、政治思想素质高、坚持原则、具有5年及以上教学或管理工作经验、具有一定的管理能力。
3. 教学单位教学督导员人数为3-6人,设组长1人。
4. 本届教学单位教学督导员聘期为2018年9月-2020年7月,根据工作需要可续聘。
5. 教学单位教学督导组在各教学单位教学负责人领导下,在本单位开展工作。接受校教学督导组的检查与指导,积极参与学校安排的各类评估、检查等工作。
6. 教学单位教学督导员队伍要保持相对稳定,在聘期内因工作变动等原因确需调整,须经教学研究与评估办公室同意并备案。
各教学单位应根据上述要求做好新一届教学督导员的聘任工作,并将聘任新一届教学督导的书面说明材料(一式两份,一份报教学研究与评估办公室,一份各单位留存)及《二级教学单位教学督导成员信息统计表》(见附件)经本单位教学负责人签字并加盖单位公章后,请于2018年9月14日前报送至教学研究与评估办公室(行政楼506办公室),督导成员信息统计表电子版请发至OA办公系统赵亮老师邮箱。
附件:二级教学单位教学督导成员信息统计表
教学研究与评估办公室
2018年9月9日
教学单位教学督导成员信息统计表 教学单位名称(盖章): 年 月 日 |
序号 |
姓名 |
性别 |
出生年月 |
专业 |
职称 |
联系电话 |
督导职务 |
优质课大赛获奖级别和届次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